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河南省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学院取得学籍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用于资助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根据困难程度分为三档,即:一般困难学生、困难学生和特殊困难学生。一般困难补助2000元,困难补助3000元,特殊困难补助4000元。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